第七届“好日子杯”全国摄影年展征稿启事
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深圳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单位: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
征稿日期:2011年1月20日——2011年3月30日(以收件日期为准) 评选日期:2011年3月下旬 颁奖时间:2011年4月中旬 展览日期:2011年4月中旬 展览地点:中国•深圳
一、规则
1、本届大展旨在综合呈现全国近年来在摄影上所取得的艺术成就,展示全国摄影家在各种题材、体裁、风格中所突显出来的艺术才华,以此促进全国摄影艺术交流和相互借鉴学习。 2、作品规格:10英寸,即最长边为10英寸(25厘米),所有作品一律不可装裱。不接受PS作品,黑白及彩色作品均可。 3、请填写参加表格,用正楷写明参赛类别、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、地址、邮编及电话。 4、参赛者不收取参赛费,参赛作品一律不退。 5、所有获奖作品,举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展览、印刷、出版等中使用,不再另付稿酬。 6、所有来稿,展览组织者自当尽心保护,但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。 7、凡投寄作品参加本次展览评选的作者,举办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章程之规定。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。 8、评选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未取奖金者按自动弃权处理,奖金统一归入深圳企业家摄影学会基金。 9、凡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。
二、类别及奖项设置
本届大赛分设风光、纪实两大类,奖项设置如下:
金奖 2名,风光类、纪实类各1名,每名奖金5000元。 银奖 4名,风光类、纪实类各2名,每名奖金3000元。 铜奖 6名,风光类、纪实类各3名,每名奖金1000元。 佳作奖 20 名,风光类、纪实类各10名,每名奖金300元。 优秀奖30名,风光类、纪实类各15名,每名奖金100元。
凡在本次展览中获奖及入选的作者,将获得由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颁发的证书,金、银、铜获奖者均颁发奖杯。
三、参赛作品解释
1、反映当今现实生活,如世界各国的社会风貌、文化生活、科学成就以及其他人文题材。 2、记录全国各民族文化遗产和民俗风情的作品,如各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、风 土习俗、生产和生活方式及传统艺术等。 3、通过各种自然景观,表现摄影家的审美追求和独特风格。 4、以环保意识为指导思想,用纪录手法再现地球资源、地质地貌和动植物的生态变化等。
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2期东座705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收
邮编:518040
电话:0755-88353199
传真:0755-883530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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